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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物业服务行业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居民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保障广大业主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保底任务来抓;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安全全工作的认识,强化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及“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要认真查找疏理安全隐患,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抓实。

    二、开展安全检查,落实物业服务措施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节前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物业项目的房屋结构、共用部位以及消防、电梯、管道等部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供水 设备和上水外露管线的防冻保暖工作,发现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处置;开展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专项检查;加强对楼道及地下室杂物的清理工作,清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电动车充电的安全检查,杜绝“飞线”充电。
  (二)要加大对物业项目日常安全巡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值班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检查制度。要安排足够的报修接待人员,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相关应急维修器材,确保有情况能及时处理和应对。秩序维护员要做好值班、巡逻和车辆进出、大宗物品出门登记工作,确保秩序维护员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偷盗案件的发生。各物业服务企业对项目现场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
  (三)做好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下发的《徐州市区居民小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好本小区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凡遇到下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发动业主齐心协力搞好清雪除冰工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辖区消防部门联系,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及一次消防观摩演习;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节日期间消防监控值班和巡逻巡查,时刻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并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灭等应急预案。
  (五)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为落实好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服务区域设立明显的禁放标志;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致业主公开信等形式,告知业主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加强节日值班,强化行业监管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时解决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及反映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确保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和突发事件能及时掌握并得到有效处理。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和督查,重点是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节日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对物业服务企业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区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两节值班安排于12月30日前报局物业管理处。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